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

花語─ ─寫景篇(荷花池)


末學是一位愛好荷花者,每年必定到科學園區「靜心湖」欣賞荷花,今年當然也不例外,某日一大早帶著相機,到達「靜心湖」時,早已有很多人在獵取鏡頭。




此時,站在池塘邊,一眼望去,令人想起「四面荷花三面柳」。滿池的荷花,池塘邊有幾枝柳枝輕拂水面。池裡荷花有粉紅與白色,一是嬌美一是冷豔,各具擅場。每朵荷花,有的含苞待放,也有盛開,或已凋謝,甚至也有結成蓮蓬、長出蓮子。另在池塘角落,也獨有幾片寧靜自在的荷葉,不與其他花朵爭勝,偏安一角。池中還有魚兒快樂地游來游去,增添不少情趣。



導師的著作當中有多處提到蓮花/荷花。參考以下出處:



《寶積經講記》頁137~138:「…譬如高原陸地,非常乾燥潔淨,卻不生蓮花。菩薩也如是,如取證空性,於無為中──無差別真如性中,以為所作已辦,更沒有事了。由於清淨寂滅,也就不生佛的功德法。反之,迦葉!譬如卑濕淤泥中,雖是污穢的,卻能生蓮花。菩薩也如是,不證空性,不斷煩惱,不離生死,與邪惡苦惱的生死眾生在一起,也就能救度生死淤泥中的邪定眾生。這樣的悲願深廣,才能生佛法。」



《寶積經講記》頁138:「蓮花喻,一般只重視他的出淤泥而不染,而不知蓮花是不能離開淤泥的。」這是說,菩薩是離不開煩惱眾生的,離開了眾生,菩薩還能稱為菩薩嗎?



《成佛之道》頁243:「證得阿羅漢的聖者,無論定力的淺深怎樣,在沒有捨報以前,總是生活在世間。一樣的吃飯,穿衣,來去;一樣的遊化人間,待人接物。他的身體,他的環境,還是世間的有漏法,還是『無常、苦、不淨』的。然而,阿羅漢生活在這世間中,卻不受雜染的環境所熏變。所以他在一切世間行中,清淨不染,如蓮華一樣。蓮花是生於淤泥中,而卻『微妙香潔』。周茂叔以蓮花譬君子,其實,人中君子怎麼比得蓮花,阿羅漢才像蓮花呢!」



《我之宗教觀》頁75:「如獨善其身,專心修證,達到身心淨化的無漏至善…當然是不容易的,但也還不是最難的。…如在身心淨化中,同時利人利世;在利人利世中,同時體達至善無漏,那就被稱為「火裡蓮花」,難中之難的菩薩了。」



祈願聲聞行者成就蓮花般的大阿羅漢;祈願西方淨土行者皆能「九品蓮花為父母,不退菩薩為伴侶」;祈願「火裡蓮花」般的人間淨土行者,在利他中完成自利!



學自合十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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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法的目標與程序~1

二、學法之目標與程序~1




學法應有目標,即為什麼學佛法。學法要有程序,即是從淺至深,層次歷然。



先說目標:發心有兩種:〈一〉發了生死的心,此心為小乘心──出離心,發了此心,行到極點,可證羅漢果。〈二〉發菩提心,此心為大乘心,以自利利他為目的,所謂:「上求佛道,下化眾生」。綜括佛法的宗趣,不外出離生死,廣度眾



現在將此分成三項來說:〈一〉淨治身心,〈二〉弘揚正法,〈三〉利濟有情。



凡夫的身心行為是不清淨的,知見是濁染的,因有了錯謬的觀念,妄造惡業,自受苦也使他受苦。自己生死輪迴,有情界皆受無量劇苦!學佛法是從淨治身心,消除障緣做起,大則殺、盜、淫、妄絕不肯作,小則動靜語默亦不放逸。如是,則貪、瞋、癡等煩惱漸漸降伏,所表現的行為亦漸淨化了──這是學佛者第一要事。



如人的行為不好,普通的人格尚未具足,怎能了生脫死呢?中國近百年來佛法衰敗的原因,

是出家者誤解住持佛法的意義,不能以方便攝化信眾,使他們從淨治身心中,表現佛法的大用。如佛法而不使人淨治身心,那弘法也者,祇是形式的熱鬧而已,於佛法毫無裨益。



學小乘,學大乘,都離不了淨治身心,千經萬論莫不是這樣說的。所以淨治身心,是學佛者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。如果忽視了他,學佛、出家,都是與佛無緣!我們必以此為初步目標,離此則佛法無基。

單這樣,還是不夠的。我改造行為,得到安樂;我淨治身心,求證涅槃,這純是自利的。應當學佛那樣的發大悲大願心,大願是弘揚正法,大悲是利濟眾生。



佛法是世界一切的光明,世界上任何事情與佛法相違,或個人的行為與佛法相悖,均必遭到悲慘的結果。所以出家者須發大心,弘揚正法,使世人都明瞭佛法,依佛法行,究竟得益,究竟安樂。



弘揚佛法,不是為了弘揚佛法,弘揚佛法為的是利濟眾生。談到利濟眾生,其他宗教、政治、學術等,雖各有其長,然都不能令有情得究竟利益,且有時害甚於利。出家者既為了救度眾生而學法,就應如《華嚴經》說:「為度眾生而學」。菩薩心中除了學法救濟有情的念頭外,別無其他。假使存著這樣的心,不是為自,全是為他,這真是發菩提心了。



如世人學藝業一樣,單為了自謀溫飽,這人的志向是很平凡的。假使學會了各種藝業,為社會人群謀幸福,這就獲得大家的稱揚崇敬。學佛亦復如是,只為了個人淨治身心,求解脫,證涅槃,是自了漢。如果發菩提心,修菩薩行,為人為眾生,這就了不起了。菩薩所以發大悲心,是見到眾生太苦,佛法太衰,如此發心,如此修行,是自力的,強有力的發心,是最值得讚歎不已的!



出家人學法與居士不同。斷三毒,修三無漏學,在家出家都是相同的。所不同者,是出家人多了一番責任,即是住持佛法。因此,居士如學一法門,降伏煩惱,也就行了。出家人為了利濟眾生,必須廣學無量法門。我覺得,真能負起出家弘法的責任,非學菩薩不可。《般若經》說:「菩薩遍學一切〈如來法、聲聞法、緣覺法〉法門」。菩薩智叫道相智,即要知解種種道,種種智,才可以廣度眾生。喻如小醫生單用一藥治病,大醫生具足一切藥,一藥祇能治一種病,救人有限;多藥則能治各種病,活人無量。



所以出家者如專在自了著想,也許一門深入即可。但這只能攝化一種根機,不能負住持佛法重任,所以大心菩薩〈出家,也通於在家〉必廣學無量法門,這才能適應眾生種種根,種種欲。學小乘法,學而不證;學大乘法,學而且證。不但如此,還應兼學外道法,因為明了外道的典籍,才能揭發他的缺點,有時三言兩語,也說得他皈依佛法。



不過,如外道來學佛法,就得嚴格一點,在他對佛法沒有深刻的信解以前,絕不許再看外道的書,怕逗起他的舊思想,又墮入外道中去。學小乘也如此,《法華經》說:「不可親近小乘三藏學者」。因為《法華經》會小歸大,怕回心向大的小乘學者,不與小乘絕緣,也許又要為小乘所轉。



玄奘三藏在印度那爛陀寺參學時,那裡面除講大乘法外,其他一切小乘、外道的學說莫不兼講,這就是遍學一切法的大乘面目,我們要先對佛法有深刻的認識,從淨治身心中,去弘揚正法,利濟眾生。



特別是在這世界太亂、眾生太苦的時代,要抱著延續慧命,悲憫眾生的大願。經上說:「自未得度先度人,是菩薩發心」,這是應如此發心。在實踐上,如果未能自利,焉能利人?凡是一件事,不從自己去實踐,是難得人家同情,不能實現弘揚正法,利濟眾生的目的。

再說學佛之程序:修學佛法有其必然的次第,不能躐等。佛法中最緊要的是智慧,也可以說:修學佛法就是修學智慧。但這不是說不要其他的法門,其他如施、戒、忍等也都是需要的,不過在一切法中最主要的,又是佛法特質的,而且可以稱為佛法中最究竟的,就是智慧。



世間的眾生,也還是想離苦得樂,然都是在黑暗中摸索。佛法是光明一樣,教導眾生,甚至是該做的,不該做的,善的、惡的、是的、非的,使人照著這正知正見的道路走去,就必定達成目的。佛陀即是覺者;菩薩是有智慧的眾生。佛與菩薩的特質,就在於有智慧。

智慧以外的一切法門,都要與智慧合一去修才成。離開智慧而學佛,什麼都不能夠了生死。所以經中說:「般若波羅蜜於五波羅蜜中最上最妙。 ˙˙˙˙˙˙是般若波羅蜜取一切善法,到薩婆若〈一切智〉中」。佛法中所說的智慧,世間的智識是不能為比的〈福德是可以共世間有的〉,而且淺深不等。所以修學佛法的程序,也就是修學智慧的程序。



智慧有淺有深:「生得慧」是與生俱有的,生到世間的人都有,可以依世間因緣而充分發展的〈有限度〉知識。這是一般的智慧,就是哲學家、科學家等,也都是由生得慧而成功的。









福慧 隨‧身‧書 No.003 ◎印順導師 著



2011年8月21日 星期日

談修學佛法


新增說明文字
前言



在這舉世動亂的時代,要想修學佛法,真是不易!從佛法觀點上看:諸行無常,祇要我們做的是自利利他的事業,做一天就是一天,不問他風雨飄搖,能延續幾久。那怕一天、一刻,都有利益。大家抱著為法的大願學下去,這是學者應具足的精神。



研究佛法應從聖教──經論下手。但研究佛法,並不就是完美的修學佛法;研究佛法,祇是修學佛法的基礎,對它不可看得太高,太易。修學佛法,應從認識和實踐兩方面去學。



一、論聞法

學佛的人,第一要聞法。聞是聽人講解。平常以為誦經有什麼功德,真正的說,因為聞法,這才成為功德。舍利子對佛說:「我不聞佛說法,像瞎子一樣」!他是佛諸大弟子中智慧第一的尊者,尚且要從佛聞法,何況一般根性暗鈍的人。佛法是救世度人的無上明燈,我們要得佛法的真實利益,非聞法不可。經云「多聞能知法,多聞能離罪,多聞捨無義,多聞得涅槃」。



聞法才能知法,於佛法能得正確的認識;也才知道世間上的是非、善惡、邪正,這都是從聞法所得的辨別力。



學佛的人重在離罪,愚癡無聞的凡夫,作惡每不知是惡。由於多聞佛法,瞭解緣生緣滅的真理,才能從他的身心行為上,徹底改革一番,離罪行而變成人格具足的新人了。聞法如照鏡子一樣,知道自己的形態好醜,正欹,因此可以改正自己。



世間有許多想成好人,因為不多聞佛法,把那些無意義的事當著真理去追求,作為道德去實行。如印度的苦行外道,持牛戒、狗戒等;中國有些邪教,先天道、一貫道等,非得計得,非道計道。聞了佛法,對這些無義利的事,再也不會去做了。



因為聞了佛法,心中生起了智慧,具正知見,以此正見掃盡身心的一切妄執,就可證得涅槃。學大乘法的,由於多聞正法,起大乘勝解心,也就不會退墮了。



有人說:學佛重在實踐,學而不行,祇是多添了一些空知識罷了!這是沒有意義的,算不得是真正的學佛者。要知這雖有部分的正確性;而實行佛法,還是要從聞法做起,聞法是修學佛法必經的階段。



中國的修學者,向來走極端,認為看經論不如實行,因此摔了經論,冥索暗求,走向盲修瞎練的黑漆洞去。一切智者的佛法,現在是變成愚昧俗陋者的信仰了。



另有人只顧多聞,專在名句文身上使技倆,不能以法攝持身心,不但缺乏實踐的精神,連必備的正行多破壞了。難怪注重實踐的學佛者,討厭佛學這個名詞,因為佛學這個名詞是學術化了的,是重在抽象的知識。



真正的學佛者,是慧解和信行融合而為一的。所以我們一方面聞法,一方面要實踐所聞的法,才可免除頭重頭輕的譏誚!



聞是用耳根聽,佛世弟子從佛聞法,沒有現成的經本,聽了多記在心裡。 《楞嚴經》云:「此方真教體,清淨在音聞」。古代印度的佛法,都是口口相傳的。佛滅度後,結集成藏。到後代,書寫流通,其後又印刷流通。有了經卷,也可以從經典而聞法了。



「佛法從三處聞:從佛聞,從佛弟子聞,從經典聞」。這是龍樹菩薩在《智度論》上指示我們聞法的幾個方法。如佛已滅度了,又不易得知法知義的佛弟子,那只有從經典聞了。我們以極其恭敬的心理閱讀經論,思惟領會,與從佛聞及從佛弟子聞差不多,雖是眼看,也可以說聞。



所以研究佛法,應依兩個條件:〈一〉從師友聽聞,〈二〉自己鑽研。我覺得,現代的修學佛法,應著重在自己研究。單是聽人講說,每是膚淺的,不過人云亦云的,必須要自己切實懇到用一番功力,才能深入經藏,觸到佛法的核心。不受古人著述的錮囿,變成為自己的。但是初學者,還須從人聞法起。



福慧 隨‧身‧書 No.003 ◎印順導師 著

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

財富究竟屬於誰~1

財富,到底是屬於誰的?這個看來簡單的問題,實際上非常複雜。這要從三方面去說。




(一) 從先前的因緣說,那就是「宿因則共,現緣或別」。這是說:從以前業感而有的宿因說,大地、河山、火、水、田、園、一朵花、一株草,這些〈一般看作〉自然而有的,都是大家共業所感的,不但是人,也還是畜生等所同感的。如披拂的春風,和暖的日光,山石,土壤,這不都是共有的嗎?凡是共業所感的,不是一人的力量所能轉移。如大家的善業增上,就會進步而逐漸的清淨莊嚴。如惡業增上,就會衰退而成為貧瘠荒涼。經過了人的功力〈也還有前生業力的彼此不同〉這些自然物,就有屬此屬彼的差別,所以說「現緣或別」。如本是荒地,有人加以墾殖,土地轉為肥沃,收成也多而又好;如林木,經人工採伐、運輸,加以製造而成用具,這就不再是一切共有的了。然以農業品來說,土地本不是個人的。要墾殖,需要農具,是工人製成的。農具所用的鐵,又是從曠山採取,經鍛鍊等而成。此外,肥料、種子、水利,一切都與現緣的人功有關。如究竟的推論起來,如佛法所常說的:一法從一切法成,一法助成一切法。所以一切現緣所有物,也都有共同的意義。不過依功力──現緣的主要或旁助不同,顯出屬此屬彼的差別罷了!



(二)如從當前的攝受說,那就是「攝取則別,受用或共」。攝取,是有所屬攝而成為某方所有的──是個人的,是一家的,某一社團的,某一國家的。雖其中也有是多人所公有的,但主權有了攝屬,便成為不共於他〈別〉的土地或財物了。這種私有的攝屬,由於自私的佔有欲,知識的不充分,每每超出其應得的限量。根據上面所說的宿因現緣來看,不一定是合理的。甚至如古代的以人為奴隸,看作自己的財富而可以買賣〈到現在,人類還以牛馬等為自己所有,而自由的加以奴隸或殺害〉。又如某國人發現一島嶼,就被看作該國所有,或者禁止別人移殖。又如侵略者以武力取得別國的領土或權益,也被看作合法。不過,世間原是不太理想的,原是不離自我的私有觀念的〈無我就出世了)。加上財富本身,含有「現緣或別」的成分,所以自然的會成為私有制。這種攝取而屬此屬彼,不一定理想,但為了維護社會安定,必然的產生成文或不成文的法規,而防範相互的侵佔。在時代的演變下──知識進步,道德進步,自會逐漸的走向合理。如民生主義,進步到耕者有其田;都市土地,漲價歸公等。如知識更發達,道德更進步,現緣更密切〈人類的關係更切〉相信會逐漸到達「大同」境地,也就是更合於「宿因則共,現緣或別」的法則。然而,世間永久是世間,攝屬的私有性,也永久會存在的。如真能完全超出私有的攝屬關係,那只有淨土了。由於「宿因則共,現緣或別」的關係,儘管財富的攝屬私有化,論到受用,還是可能共用的。如農夫的莊稼,麻雀們要來分享他的果實。如栽植花木,不准人摘取,也得讓人觀賞。即使圍起來謝絕參觀,花香陣陣,還是要隨風而送到別人的鼻中。你打開收音機,傾聽優美的歌曲,不知你的鄰人,也正在受用呢!房屋是你的,如偶然暴雨,路人來簷前避避雨,終該是可以的吧!在戰爭時期,國家可以徵用;空著的房屋,難民也可以臨時住用。如大家到了無衣無食,那麼你所有的衣食,也就難於保持私有了!眾生是展轉互助相成的;「宿因則共,現緣或別」的東西,雖不妨攝取而成私有,但受用卻可能共同呢!



福慧 隨‧身‧書 No.004 ◎印順導師 著

2011年7月29日 星期五

三、如法求財不以非法~2


還有一些非法的取得,不是一般人所能犯,而只是有關人所能犯的,也略說幾種:




1、「因便侵佔」:或服務政府機關,或服務工商行號,或服務社團學校,利用地位,及職務上的便利,而損害服務事業的財物。這種情形實在太多了,有些甚至是被人看作慣例的。採辦的從中取回佣金;浮報旅費或交際費;低價賣出,高價買進,而自己從中分得一分。總之,為了個人利益,使服務的事業少收多支,都可說是因便侵佔的非法。



2、「藉勢苟得」:這是一般從政人員所最易犯的。利用權勢及職務,非法得財的辦法真多!如人向某機關辦理某項手續,裡面的負責人,不替你辦理,或問題層出不窮,讓人走上好幾回,還說過幾天來。等得急了,或是事情不能拖延太久,只好去賄賂他們,或買禮物送他。財物一到,問題簡化,工作變得極有效率,這是留難的一例。有的查到民家或商店,有小小違犯禁令的事情,如售货而不開貨單,或不蓋店印等。於是表示問題嚴重,以種種來威嚇。其實,不一定是忠實執法,而只要人情到了就完事,這是威嚇的一例。還有是走進商店行號,或者民間富戶,故意刁難,甚至設局陷害,說你犯了什麼罪,要舉發你。你怕事怕麻煩,只有以金錢去討好他,這是誣陷敲詐的一例。還有得財枉法,或縱容親屬収容賄賂等,真是花樣繁多。這是社會的病態,政治上的罪惡。奉佛的弟子們,守法而不貪這些非法財富才是。



3、「經營非法」:出資本,從事工商事業,穫得合法利潤,本是極正當的,但其中也有許多非法的。我不是內行人,當然說不上內行話。扼要的說,貨不真,價不實,量不足,穫得分外利潤的都是。以假的作真的賣,把次第貨當上等貨賣;冒用他家商標,欺蒙顧客,多得利益。價不實,有討價還價的惡弊,這本來無非想遇到不知時價的,可以多賣幾元。等到風氣造成,大有非漫天討價不可的情況,真是害人害己!分量不足;又如斗秤不公,大進小出等。至於不顧國計民生,乘機抬價,囤積居奇等,不但為佛法所不許,有時也會受到政府的取締。經營事業,一定要以合法的手段,謀取合法的利潤。由於人心不良,社會病態所造成的,非法取財的流弊,是會有報應的。大家應互相警惕,如法求財,才能無害於人,有利於己。



現在舉一故事,來說明決不可非法得財。佛弟子目犍連,在家時很有地位,自然就有些有地位的朋友。他的好友中,有名叫陀然梵志的。目犍連出家以後,常在外方弘法。一次,回到了家鄉,陀然梵志當然是他所關懷的一位。有人告訴他:「陀然依賴自己的地位、勢力,作種種不法的行為,從中取利。他是勾結人民,要脅政府;同時又勾結政府,欺壓老百姓」。目犍連聽了,心裡為他的老朋友難過。 一天見到了陀然,想起他的不法行為,就以老友的身分,呵責他不該那樣的胡為。問他為什麼要這樣,陀然解釋為出於不得已。「為了孝養父母,培育兒女,還要修福積德,祭天神祖先等。沒有錢,怎麼辦呢」?目犍連告訴他:「就是為了供養父母,培育兒女,修福祭祖,也是不可以非法取財的」。



目犍連知道他是一篇鬼話,所以進一步追問:「真的是為了這些嗎」?陀然與目犍連是宿生有緣的,也就說實話了。原來他有一位妻子,衣食住行,樣樣要講究,天天要錢花。沒有錢,就連吵帶鬧,弄得家庭不安。陀然為了這,所以才胡亂搞錢。目犍連大不以為然,說他願為婦女的奴隸,自己作惡,而不顧將來的惡報。勸勉他,要為自己而重新做人。



這個故事,開示了我們:凡是非法得來的錢財,無論出於什麼良好的動機,都是罪惡。對於這點,佛法豪不妥協。至於為了滿足妻女的貪欲,而自甘下流,那更不要說了。人不能不依財物而生活,但財富要以清淨的如法得來。一不謹慎,種下惡因,苦報是自己的呢!



福慧 隨‧身‧書 No.004 ◎印順導師 著 三、如法求財不以非法~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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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

財富的處理


遠離非法而依法得財,所得的財富應怎樣處理?這略有兩大原則:




第一、奢儉適中:不要過於慳吝,被譏為餓死狗,守財奴、又要量入為出,不可過份耗費,而致家庭經濟日見困難。這不但平常費用,要有節度,就是供養三寶,也一樣的要量入為出。雖然信心懇切,樂意施捨,如由此而引起家庭經濟的困窘,也會發生障礙的。



第二、蓄用兼顧:由正業得來的財物,佛指示我們一個使用的方法,是幾方面都顧到的適當計劃。這就是將每年的如法收入,作四分支配:



1、資用:把一分財物,用作經常的生活費用,包括兒女教育費等。在財力可能時,每人應有適當的生活水準,不可奢侈,卻要足夠。



2.積蓄:人事無常,我們有時會生病,將來還會老,平時也總有意外的必須支出。所以在每年的收益中,應保存一分,作臨時支出,以及養老等費。積存,雖是少少的數目,也是極有意思的,不但可避免臨時的困窘求人, 也可養成不浪費的習慣。近代的獎勵儲蓄,用意也與此一樣。



3.經營:無論從事那一職業,都應在每年的收入中,分出一分為事業費。多闢田園也好,增設工廠也好,增加資本也好,充實學力及工作技能也好。這樣才會增加收入,使財富增長累積起來。



4、作福:人不能專為自己,專為現世,應顧到社會利益,以及自己的後生福樂。所以對社會公益──文化、慈濟事業,三寶法益──供養、護持,都要分一分收入來作福。這不但是自己積福德,也是為人群謀幸福。像這樣四方面顧到的經濟支出預算,便是最健全、最合理的財富處理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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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7月18日 星期一